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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市直工委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7-09-15 16:48:0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72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市委办公室三办文[2002]45号文件规定,市直工委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县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7、指导各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市委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直工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含工、青、妇三个工作委员会及市直计生办)四个职能部室和市直纪工委。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三)人员构成     市直工委现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4.9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6.69万元,增长14.97%;2016年度支出总计195.5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8.28万元,增长10.3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0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6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利息)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支出合计19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5万元,占91.62%;项目支出16.38万元,占8.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04.96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9万元,增长14.97%;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95.47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7万元,增长10.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06万元,占7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占16.43%;医疗卫生支出9.93万元,占5.08%;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占5.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9.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0.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4万元,下降94.92%。“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封存移交,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用于召开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七一表彰会的会务接待支出,接待2批次30余人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0万元,比2015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262.9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原因:公车改革,公务封存后公务出差差旅费增加,机关公务活动产生车辆租赁费用,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

(九)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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