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市直工委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9.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0.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4万元,下降94.92%。“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封存移交,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用于召开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七一表彰会的会务接待支出,接待2批次30余人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0万元,比2015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262.9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原因:公车改革,公务封存后公务出差差旅费增加,机关公务活动产生车辆租赁费用,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
(九)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