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三门峡市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直工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含工、青、妇三个工作委员会及市直计生办)四个职能部室和市直纪工委。根据市委办公室三办文[2002]45号文件规定,市直工委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县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科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7、指导各县(市、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8、负责市委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门峡市直工委现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现有在职职工15人,离退休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三门峡市机关党的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市直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落实机关党建“3+2”科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智慧党建”、“堡垒党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我市发力“三次创业”,打造“五彩三门峡”、建设“三地五中心”、开启新时代三门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238.18万元,支出预算23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19.17%。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3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19.17%。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3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19.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4.18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4.00万元。支出预算23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19.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19.17%。其中:基本支出215.18万元,占90.34%;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占9.66%。主要项目是:市直机关党员主题教育、党建理论研究活动、党员活动经费、群体活动和表彰、党务干部培训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1万元,增加比例为21.6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82万元,占81.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9万元,占7.48%;商品服务支出24.27万元,占11.28%。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0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直工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5.1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直工委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市直工委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万元。2018年,市直工委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门峡市直工委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